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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渐行渐远的声音。提姆吐了吐舌头小声道:“幸好伊索没有继承到布鲁斯的啰嗦,不然我肯定会更想把伊索和布鲁斯一起打包送出城。”他的话被迪克听到了,迪克拍了下提姆的头表情严肃,在提姆以为迪克要说出什么严厉的批评他的话语时。迪克没忍住笑出声道:“我附议。”“啊?”“如果伊索真像布鲁斯那么啰嗦,我肯定和你一起把他塞进蝙蝠车后备箱送出城去。”“家里容不下两个啰嗦的韦恩。”提姆在走前看了眼这个地方,他并不是想要把这里映入他的脑海,只是在心中再次感慨,没想到伊索曾经居然居住在这种地方。他从没想过哥谭的穷人过着怎么样的生活,大概就像是小时候的伊索吧。这或许就是伊索在擅长很多方面的时候却又不会使用很多东西。伊索几乎被温度烤焦也没有使用空调,那时候提姆还会在心中悄悄奇怪,为什么伊索都热成这样了还不开空调?现在想来,伊索根本就不会使用它。傲慢的伊索会说出来吗?关于不会使用它,自然不会。但是没关系,提姆跟上伊索和迪克的步伐。他会教给伊索他不会的那些,伊索会融入他们,成为他们的一员,真正的家,不再把蝙蝠洞当做囚牢。........晚上十点,迪克在蝙蝠洞里指挥蝙蝠侠、罗宾的行动,达米安不知道在庄园的哪里玩。阿尔弗雷德并不担心达米安会走丢,或者被庄园后山的一些小动物抓走。阿尔弗雷德沿着走廊把所有没必要开着的灯都熄灭了,只留下了小小的夜灯,为了让某些半夜饿醒了睡不着去偷吃的小老鼠不会在没有灯光的走廊里摔跤。韦恩庄园不缺钱,但节约是美德,更何况布鲁斯·韦恩半个月前才签了哥谭节约宣传的代言人。阿尔弗雷德关了灯回头准备回蝙蝠洞,不远处房间的灯光让他稍微愣了一下,阿尔弗雷德记得韦恩庄园每一个位置的分布和作用,那个房间是洗衣房。这个时间了还有谁会用洗衣房?除了自己,不,就连他洗衣服也是白天放进洗衣机的,他通常是把老爷、少爷们的衣服收好分别放进洗衣机。洗好后烘干再熨烫,这样的过程用不了几个小时,他不在晚上做这个。况且,他侍奉的主子们从不跨进洗衣服一步,布鲁斯、迪克、提姆晚上是正义的执行者。对于生活方面,他们被侍奉惯了,阿尔弗雷德也乐意侍奉他们,洗衣服,不是他们会去的地方。伊索的衣物也是放置在房间里由阿尔弗雷德洗干净之后再送回房间的,所以会是谁在洗衣房里?达米安?他会去那里做什么?还是说,他今天下午忘记了关灯?这样想着,阿尔弗雷德轻轻卸下墙壁上那把已经有不下两百年历史的藏刀,希望布鲁斯老爷不会怪罪自己试图用这件文物去击退入侵者。他的脚步轻盈,一点也不像个已经六十好几的老人,这一刻,他仿佛回到年轻时,还在美国海军部队当军官的日子,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专职管家。实际上,他挺能打的。如果真的是侵略者,趁着老爷和四少爷夜巡,大少爷在指挥作战而偷袭韦恩庄园,那么他会让那个家伙知道什么是老当益壮。阿尔弗雷德持剑屏住呼吸走到大敞着的门口,那张已经皱巴巴却依然帅气的脸上闪过一丝错愕,里面并没有他想的入侵者,也没有大半夜找不到事做而来洗衣房放水玩的达米安。洗衣房里有的只是穿着衬衫长裤蹲在地上,黑色长发扎成一根大麻花辫垂在肩头,以免发丝触及地面的伊索。伊索蹲在白色的瓷砖地上,白皙的脚掌踮起,只有前半个脚掌触及地面,他身边是个有些眼熟的瓷盆,里面积满了水浸泡着衣物。阿尔弗雷德辨认出来了,那件衣服是伊索昨天的病号服,现在上面沾满了泥巴。伊索手上正拿着一个刷子,刷洗着一双脏兮兮的球鞋,阿尔弗雷德同样认出来了,那是提姆·德雷克的鞋子。“晚上好,伊索少爷。”阿尔弗雷德把双手背在身后,似乎那样就能挡住他手里的长刀一样。听到声音,伊索回头,他先是瞥了眼阿尔弗雷德身后闪着银光的刀,然后把视线放在阿尔弗雷德的脸上,他扯了扯嘴角打招呼道:“晚上好,管家。”“...您这是在?”阿尔弗雷德再次扫了眼那个看起来有些眼熟的瓷盆,漂亮的彩色笔墨鸳鸯花纹,银白色的盆身,盆边潇洒肆意的签名盖章。随即阿尔弗雷德眼皮一跳,他想起来了,这是韦恩庄园的藏品之一,托马斯·韦恩过去出高价拍下的明代五彩瓷盆,放置在韦恩庄园的走廊上作为装饰。这个五彩瓷盆是成对的,就像图案上只有一只鸳鸯一样,另一只鸳鸯在另一个瓷盆上。很不幸的是,在之前蝙蝠侠飞往北极和正义联盟执行一项任务,而阿尔弗雷德必须代表布鲁斯出戏韦恩集团会议的那天。杰森·陶德驾驶着他的机车在走廊里横冲直撞,最终摔碎了其中一个,现在只有另一个还摆放在走廊上..至少按照阿尔弗雷德的记忆应该是那样。现在,它变成了伊索洗衣服的容器。“如你所见,我在清洗衣物。”伊索没有再次抬头,他低着头道。“这种脏活交给我来做就行,伊索少爷你应该早点休息。”阿尔弗雷德把刀靠在墙上。他走在伊索的旁边,端起瓷盆里的衣物,他觉得他有必要拯救一下这个可怜的、本该是高傲的仅供观赏的五彩瓷盆。“少爷。您为什么不试着把它们放进洗衣机里,那会洗的更快,并且更干净。”阿尔弗雷德端起盆把衣服倒入其中一个洗衣机里,他没想起伊索手上的刷子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他不记得韦恩庄园里有那东西。庄园里有专门清洗鞋子的机器。“我没用过它们,在我小时候,除了手洗外,我用过最多的洗衣服的手段——大概有五六次?就是花一美元把衣服交给邻居的老太清洗,她除了靠我们的施舍食物过活外,其他地方总会有些花费。列如买她最喜欢的劣质的香烟,大约5美分就能买上一大卷。”“后来我要去读书了,我和佩姬的钱仅仅支撑我们过活变得非常困难,在最后一次送衣服去老太那里洗时。佩姬把这事告诉了老太,愤怒的她在洗衣过程中撕坏了我们的衣服,还不小心划伤了手指,以此博得我们的同情从我们手中另外拿走了五美元的治疗费。”“喔,她拿走那五元也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