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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传来脚步远离的声音。我没有去确认他是不是真的走开了,身体像被包在一团火里,只有小腹上微凉的触感还停在那里。我的身体上有一个丑丑的纹身。一行英文字母,Nothingnd。它太丑了,我从来羞于示人。Nothingnd是一个乐队的名字,或者说是一个本来应该存在的乐队的名字。十二岁那年冬天,在我的强烈要求和不再闯祸的保证下,父亲终于同意不再给我请家庭教师,答应送我去存惠学校念书。我在十三岁那年的春天入学,终于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学生。我在学校里和同桌小邱成为了朋友,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仍然有同学笑话我皮肤太白、嘴唇太红。最喜欢的科目是历史,最讨厌的是体育,不喜欢课间供应的甜点,但是食堂后边小木屋的披萨非常好吃。但是我一次都没有碰见过Allen,我的救命恩人。后来再见面还是在家中,Allen跟着他的母亲李太太带着苹果派来拜访邻居,恰巧那天父亲在家中,与她攀谈了一会儿。父亲对李太太说,汤宁如今也是存惠学校的一名学生,希望Allen能在学校里多照看他一下。李太太热情又热心,立即决定要Allen每天带着我一起上学放学。从那天开始,我们做起了同伴,但是Allen似乎并不喜欢。他神情冷淡,几乎不跟我交谈,大部分时间都在车上睡觉,我在旁边发呆。车停在离学校八百米远的地方,我们各自下车各自上学,晚上也是一样。不知道什么原因使他表现得如此讨厌我,我百思不得其解。我问过叶阿姨,叶阿姨说,讨厌一个人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但是我们宁宁这么乖,没有人会讨厌的。虽然我什么也不说,但如同地下工作者接头一般的行为还是被同桌发现了。他惊讶又惊喜,大呼:“汤宁!你竟然和阿罗学长是邻居,还一起上学!天呐!”从同桌口中我才第一次得知,原来Allen的大名叫做李艾罗,是存惠学校的风云学长。他是学校棒球队最出色的四分卫,又弹得一手好吉他,文艺演出的压轴永远是他的弹唱节目,拥有一大帮子迷妹迷弟粉丝。怪不得Allen对我如此冷淡,原来是大明星面对小粉丝的一贯态度。我也有我的傲气,他既然不愿离多搭理我,我也不做上杆子的追星族。上车时我目不斜视,就当只有我一个乘客。他出于礼貌跟我打招呼的话,我也礼貌地回应他。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变化太明显,他破天荒主动跟我说话了。“小鬼,最近你的脸很臭。被老师教训了?”我摇头。他又猜:“被同学欺负了?”我摸了摸膝盖,没说话。今天下课我去卫生间,被一个高年级的男生堵在隔间里,让我叫两声给他听。我不知道叫两声能带来什么趣味,但也直觉不是什么友善的行为。我坚决不从,还和他打了一架。我的膝盖蹭破了,手腕上有几块淤青,好在脸上并没有伤。Allen伸手来抓我的裤管,他动作太快,我没有反应过来。他看着我膝盖上的伤,皱起眉头:“谁干的?”我仍旧不说话。他没有追问。过了一会儿问我:“你喜欢摇滚吗?我搞到一个底下乐队的演出票,送你一张吧。”我不喜欢摇滚,也没听说过那个底下乐队,但我欣然地接受了那张票。后来Allen告诉我,他看见我满脸要哭的样子很慌张,不知道如何哄我,只能贡献出自己刚刚的得到的宝贝。再过几天,学校里流传出一个吓人的传言,一个高年级男生被人堵在学校实验大楼的监控盲区里打了一顿,五脏六腑都被打烂了。当然这只是传言而已,不久之后我就见到那个男生被父亲领着来办理退学,脸颊上还贴着纱布,就是在厕所里堵我的那个人。周末我和Allen去听了那场演出,在一个黑黢黢的酒吧里。现场非常吵闹,我听不懂台上在唱什么,也听不懂台下在吼什么,每个人都狂热而沉醉。Allen说音乐给他力量,他的梦想是自己组一支乐队,他已经取好了乐队名字,叫做Nothingnd。黑暗中Allen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像是歌词里唱着的麦田和花香、自由和远方。为了这双眼睛我不介意在黑暗和喧嚣里暂时停留,我想我也可以爱上摇滚。那天我们坐了电车回家。作为回报,我邀请他去我家吃宵夜,叶阿姨给我留了香喷喷的红酒牛腩。我在他母亲来找人时替他打了掩护,带着他从花圃的下水道爬回去,那里成了我们两个的秘密通道。Allen告诉我,他在上学路上的无视并不是讨厌我,只是厌恶母亲强加给他的一切。他正为了自己的梦想和母亲抗争,关系水火不容。我正式成为了Allen的小跟班,大部分时间是他用来搪塞母亲的借口和幌子,偶尔我们聊天,他弹吉他给我听,讲述关于“Nothingnd”的设想和计划。但是梦想总是来不及实现。后来,他们全家匆匆搬离了枫市,连告别都没来得及说一句。再后来,战争就开始了。第十六章旧事我估算着这一觉睡了至少有两天一夜。醒来时好像已经不发烧了,手上、腿上的外伤都已经结痂,只是头脑依旧是昏胀的。我又渴又饿,摸摸嘴唇,干皮硬得喇手。我慢慢坐起来适应一段时间,确定不再晕眩了才起身。周身还有些痛,但比起强烈的饥饿感来说已经算不得什么,我匆匆裹起一条毯子,赤脚走出房门。我尽量不发出什么声音,从椭圆形楼梯走下去。我来到厨房,翻出橱柜里的瓶装水,却失力到连瓶盖都拧不开。我喘口气,先拆一条巧克力吃,吞咽时喉咙有一些痛,便在嘴里慢慢含化。吃完了我擦擦嘴,打算坐一会儿。李艾罗却径直从我背后走过去,拿起了我放下的水。我大概是太饿了,甚至连他的脚步声都没有察觉。李艾罗把拧开的水递给我,我默默接过来,把整瓶水都喝光了。李艾罗的脸色看起来也有些苍白,可能是没休息好,显得模样憔悴。他也给自己拿了一瓶水,坐下来小口小口地喝。我不看他,眼神落在自己的脚背上。李艾罗先开口,他说:“你睡了34个小时……还在说胡话。”我一口气提起来,紧张自己在睡梦里乱说了什么。李艾罗把脚边的一块塑料纸捡起来扔进垃圾桶,目光在我的脚面上停留了一秒种,他直起身:“我一句也没听清。”我松了一口气,这才把视线稍稍往上移了。我比李艾罗矮一截,又是松松垮垮地站着,视线平时只能看见他的下颔。他好几天没刮胡子了,下巴上青青一片,如果蹭到皮肤上,该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