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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事,马上接道:“哦,他是溪月本家老仆,名字中有个‘达’字,所以大家都叫他‘达伯’。早年已经契满还乡,不想在绵州又遇到时已是孑然一身,所以就……”小姐还是选择帮助大伯了!柔儿心里高兴。对于溪月明显过多的解释,方有寻笑了笑,表示明白,又称赞了几句,便要亲自送溪月回房,被溪月婉言谢绝。厅内再次剩下方有寻和影一二人,影一收拾盘碗。“你见过剔了刺的清蒸小鱼吗?”剔得如此干净。方有寻盯着被收拾在一起准备端下去的盘碗问。“回大人,属下没见过。”影一被他家大人没头没脑的一句话问得莫名其妙。原来那盘小鱼已经被剔除了鱼刺!“重查那些劫匪的尸体。”急转弯是方有寻的长项。“是。”廿三不是已经查过了吗?虽然不是很明白大人的用意,还是立刻应下。影一觉得大人的声音仿佛笼罩了一层阴霾的雾气,让人喘不过气来。……小厨房。送走了叽哩呱啦的柔儿,独坐在灶台边,看着所剩无几的残餐,呆愣了半天。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寻月用干枯的双手捂住脸,低低笑出了声,有液体止不住洇湿了手掌与脸颊之间粗糙的缝隙。忽然,厨房的门开了。门外,一盏白色风灯,一个提灯的紫色身影。☆、第三十九章公平交换小厨房虽然也是干净整洁,但因为不是做饭时候,寻月只点了一盏昏黄的小油灯。厨房里光线不明,被门口的风灯一照,让人有些睁不开眼。寻月下意识地举右手挡了挡光,迷起眼睛向外观看。等寻月适应了光线的变化看清楚来人时,一下子乱了手脚。从小板凳上慌慌张张站起来,不太听话的右腿碰翻了板凳,板凳撞倒了一旁靠墙而立的清扫用具,清扫工具又砸到盆盆罐罐……“叮铃咣啷”响成一片。方有寻看着眼前人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微微皱起了眉头。怎么这么笨,都被大人看到了!不要慌,大人认不出自己的。大人怎么会来厨房?寻月想跪下行礼,又想起自己现在身份不同,行什么礼似乎都不是很合适,一时间只能低着头呆立在那里。那昏黄的灯光里,一闪而没的晶亮目光让方有寻想上前看个清楚。可进了厨房门,却有点不太适应油烟的味道,就停在了进门处:“溪儿的菜是你做的?”“是……是老奴做的。”寻月斟酌着用语回答。“溪儿”?柔儿说的一点不假。大人真的很关心林姑娘,亲自下厨房来过问林姑娘的饮食。“这去骨清蒸小鱼的方法是你家乡的做法吗?”看到眼前这个会做菜的病弱老人,方有寻奇迹般地并没有觉得厌嫌,而是特别想知道更多与他相关的事。想知道,就问了。“回先生的话,不是的。”寻月本想顺口应是,也少了很多解释。但又想到他们家大人游历四方,见识广博,如果问自己家乡何处,岂不是就要露馅了,只好实话实说。“哦?”还真被寻月猜着了,如果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方有寻一定会接着问下去。结果寻月说“不是”,于是这位方大人又向里走了几步,饶有兴趣地等着下文,似乎这厨房的油烟味也不是那么重了。大人今天是非要把这小鱼研究透不可了。为了减少些尴尬,寻月拿起一旁盆子里一条没用完的小鱼,一边cao作,一边开始讲这小鱼的做法。明明很想大人能多停留一会儿,又害怕被大人认出自己,而遭到彻底厌弃。一想到这里,寻月就觉得心里像灌满了海水,咸涩而沉重。只希望大人能因这鱼腥味快点放过自己,早点离开厨房。眼见着“老人”用干枯的双手灵活地将小鱼洗净、剥开、清理出内脏,又拿起一把尖刀熟练地将小鱼的鱼骨整副剔出,方有寻不但没觉得恶心,反而觉得很有趣。于是他又向前走了两步。“怎么会想到用这么小的鱼剔了骨来蒸?”方有寻将灯笼插在一旁一个挂着各种餐布的架子上。“主人家有个不得宠的小公子,从来不吃鱼。所有人包括老主人都以为他不爱吃鱼。有一天,小公子跑来下人的厨房玩,随手抓了一条下人们自己腌的小咸鱼,竟然全都吃了下去。一问之下,才知道,他不吃鱼,是因为鱼有刺。”寻月像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于是你便常剔了整副鱼骨做鱼给他吃?”听故事的人觉得这故事有点熟悉。寻月点了点头,将处理好的小鱼放在另一个盆里,又拿起一条小鱼。“后来呢?”某人听上瘾了。“啊……后来,小公子得宠了,就再没有来过下人的厨房。”寻月想快点讲完这个故事,因为他根本不是故事里做鱼的下人。再这样下去,一定会被识破。“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告诉主人家,或许会得到奖赏。”听上瘾的人显然不想这么快结束。“因为……那样就再也见不到小公子了……”会有数不尽的下人为他剥鱼刺,数不尽的大厨为他烹饪无骨的美味鱼。寻月忽然觉得,非常理解给自己讲故事的那个老奴。那个在下人厨房帮厨的老奴,将这个他守了一辈子的“秘密”告诉寻月时,已经病入膏肓,疼得连气都喘不上来,却笑着说,想看到“小公子”吃他做的鱼。里记载,执教大人从不吃鱼,连去了刺的鱼rou也不吃。却没有人知道,这位执教大人只是懒得剥鱼刺,懒得让别人知道他爱吃鱼,懒得解释那些做熟了再去刺的鱼rou块在他眼中很难看。寻月是如此庆幸自己知道这个“秘密”。“是这样……吗。”为什么会觉得熟悉?方有寻无意间看到自己插灯笼的架子最边上,搭了两条长长的粗布条,伸手取下一条,上面似乎还沾了些药膏和少量血渍,“你受伤了?”“……”寻月回头一看,就是一抖,险些碰掉手边装鱼的盆子。那是他用来缠手臂的布条,因为要洗碗盘而取下挂在一边的。完了,大人看到了!大人一定觉得这样的手做出的菜很恶心吧。寻月拼命想把自己生了红斑还有些溃烂化脓的手臂缩进袖子里,可是身上是奴仆穿着的粗布短褂,袖子和裤子都只有普通人衣服的一半长,根本是盖无可盖,藏无可藏。“让我看看。”方有寻伸手就要去拿寻月干枯的手腕。这才发现大人已经离自己如此之近,近得可以感受到他身上清冷的气息,寻月觉得自己仿佛已经被看穿了,慌忙向后退开。怎么能让自己身上肮脏的疮口污了大人的手:“啊……不……”不想这一退被身后翻倒的板凳一绊,整个人都跌进清扫用具堆里。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敢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