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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离开的时候覃政还是闭着眼,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好像要小心小心再小心的把那一点点的香味锁住。覃政心里甜滋滋地想,这一刻真是幸福得要死掉了。杨砚背对着月光瞧着他,眼里似笑非笑,轻轻抱住他在耳边低声说:“再来一下下好不好?”覃政一脸受惊的跳起来:“啊?”“你明明就很喜欢嘛,再亲一次。”杨砚说完把毛茸茸的脑袋放在颈窝,像猫咪撒娇一样蹭了蹭,覃政觉得自己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闭上眼睛不去看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嗯了一声。杨砚发现他身体绷得笔直,意义不明的笑了两声,凑过去再一次吻住了他的嘴。覃政一直不好意思承认,但是他很喜欢这种亲密又不情/色的接触,柔软又带着热度的嘴唇仿佛烫得恰到好处的酒,能让人从舌尖一直暖到心底。他揽住了杨砚的肩膀,杨砚又贴近了一点,却一下子凶恶起来,牙齿撞到了牙齿,狠狠地啃食着他的嘴唇,覃政的唇皮一破,腥甜的血味一下子把含情脉脉的蜂蜜味给盖住了。覃政吃痛唔了一声,杨砚却仿佛没听到似的继续凶狠地啃噬,覃政一下子不知所措的楞在那里,疼,他想推开,但是又舍不得,这是他做梦都不曾奢求过的场景,那是他最最最喜欢的人,他舍不得。咬就咬吧,我受着,他闭上眼睛想。可是那根本不是接吻,就算覃政再迟钝也意识到了杨砚简直是在发疯,咬得毫无章法他的嘴唇已经不是破了一处两处,连舌头都有咬到,覃政忍不住捧住了他的脸轻轻拍了拍,预备哄哄他结束这次疯狂的撕咬。电光石火间,他惊觉胸口一凉。不是风的凉气,风已经被他们搅和的热了起来,杨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开了他,覃政低下头,缓缓、缓缓地,心脏的地方赫然插着一把匕首。匕首闪着冰冷的月光。冷得他整个人都剧烈哆嗦起来,他看见了杨砚的眼睛,他喜欢的人的眼睛,那么漂亮,月光像淙淙流水倒进棕黑色的眸子里,满到溢了出来带着点银河的碎光。那么漂亮。覃政不着边际地想,那么漂亮的人要是不及时抓住的话,会被人抢走的吧。得早点告白才可以。但是该怎么说呢?嘴唇好疼啊,要用“笨蛋咬得痛死了”做开场白吗?不行不行,杨砚会生气的,不,就算他不生气也舍不得啊。我怎么舍得呢?那是我放在心底每天翻出无数次细细咀嚼的名字啊。还是说我喜欢你吧。虽然很难为情,虽然很老土没有新意,但是现在只能想到这个了,杨砚不会介意的吧?被嘲笑也没办法,如果腆着脸皮凑过去的话他一定会心软的。就这样决定了,面带笑容的对他说:我最喜欢你了。他瞪大眼睛想要说什么,杨砚却走近了一步,抿唇微笑着看着他。“我喜欢你,”他听见他低低地说,“去死吧。”然后覃政仿佛一下子被抽光了力气似的,重重倒在了地上。身体好凉,匕首好凉,而伤口却像热水浇过一下子guntang起来,杨砚瞧着他忽然尖叫了一声。覃政被这叫声吓得一哆嗦,他惊恐地看着杨砚陡然抱住自己的头疯狂撕扯头发,一边歇斯底里地惨叫,一边不住地往后退,撞到了拖把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杨砚倒在地上就起不来了,惨叫声却不绝于耳,那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尖,喉咙里似乎都带出血丝来,覃政没有力气,却艰难地挪到他身边一把抱住他。“不要!不要!你别碰我!”杨砚打掉他的手,在他怀里不停扭动几乎要弹跳起来,表情极其痛苦,覃政使劲摁着他,眼泪疯狂的掉落,杨砚却忽的使劲抽搐一下,“哇”地吐出一大口鲜血,然后身体陡然软下来,一动不动了。“杨砚?杨砚!”覃政去探他的鼻息,没有,脉搏,没有,颈动脉,没有,没有没有没有哪里都没有!杨砚死了呀!杨砚死了啊。杨砚死了啊。这个事实就像雷电一样击中了他的大脑,覃政觉得胸口忽然剧烈的疼痛起来,似乎有一只手狠狠地捏住它,收拢,要把血也给逼出来。他大脑一片空白,抱住尸体的手臂力量在不断流失,眼睛也开始看不清楚,神经却异常兴奋,他低下头,看着怀里安静的杨砚,眼泪一大颗一大颗的落了下来。坐在床铺上围观了整个过程的杨砚从床铺上跳了下来。他腿一软,险些摔倒。但杨砚似乎没感觉,踉踉跄跄的走到阳台去,短短几步路却似乎格外的漫长。杨砚走到了,他站在覃政面前,犹犹豫豫地伸出手,在碰到他脸的刹那又收了回来,反复几次,等他下定决心探出手的时候,手却轻而易举的穿透了覃政的身体。杨砚自嘲地想:我真是糊涂了,怎么就忘了他们看不见也摸不着呢。他抬头去看覃政的眼睛,覃政的眼睛睁那么大,眼底的希冀和喜悦还没有褪去,就活生生被定格在这一刻。杨砚闭了闭眼睛心想,这得有多疼啊。他那么喜欢他,他是那么喜欢他,喜欢得掏心掏肺,每天惶惶恐恐今天像被八辈子的好运砸中一样,才欢喜了一下下,他还没笑呢,那欢喜就一刀戳进胸口,硬生生挖下一块rou来。杨砚这一刻心也狠狠地颤了一下,他多想扑过去抱住他,可是,不行啊。我是旁观者。杨砚跪在地上,做出一个搂住他脖子的姿势,虽然臂弯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感受到,但是看上去他好像抱着他,于是杨砚也做出一副很满足的表情,凑到他耳边一个字一个字非常认真地说:“我……最喜欢你了。”作者有话要说:☆、八十四、青蟹诸位,你们,见过荒原吗?或者,准确的说,是荒野。其实连荒野这个说法都不够准确。荒野,即原生自然,它象征着自然的力量,暴躁、温和、无知、睿智、野蛮,这是人类尚未踏足的地方,在人类看来它盲目又可怖,它一无是处因而荒芜。可是自然未必这么看。这是它的得意之作,它喜欢拨弄天平,那些细微的平衡通过它巨大无形的手显出欣欣向荣的美丽来。无论是在叶尖稍做休息的黑色甲壳虫,还是在溪边睁着水晶般眼睛的小鹿,亦或者是缠绕在树枝上呲牙咧嘴的蛇,都活在荒野的自然之下。我该怎么办呢?覃政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并不柔软的草地上,那草地大概有过膝这么高,他伸直手臂手掌越过了草丛,同蓝天白云融为一体,他眯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