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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具备后来潘晚吟说的钻屁股门子的一切条件。 杜仲明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把这几个字记得这该死的牢,甚至生命终点,脑子里仍有妻子平静的话音。 正如汪湘莲的希腊少年。 没有一天忘却,始终刻在他的思想上。 华盛顿的春天,樱花盛开,潮汐湖畔多出一群摄影师、画家、游人,沿岸樱花开得肆无忌惮的火热。在那里呆一阵,回到公寓外衣上仍旧有花香。 他们看了整天樱花,也看路人。 到傍晚,小雨濛濛。 年迈的房东太太坐在阳台,告诉楼下两位归来的东方青年,家里来信了。 话其实是对汪湘莲说的。 杜仲明并不住在这里。 房东太太很喜欢两位年轻漂亮的博士,悄悄猜测他们的关系,渐渐地,把他们亲密关系的猜测暴露在用词里,将两人说成一家子。 杜仲明从他撑起的大衣雨伞下跑出来,冒着雨点子去信箱取信。 快去快回,回到汪湘莲身边,把信从毛衣的保护中抽出来,物归原主,接着撑起一路回来充当雨伞的大衣,护着他快步走进门厅。 房东太太把一切看在眼里,笑了。美国老太太常把他们当成电影来看,两个漂亮的东方男人,不管做什么,对她的眼睛都很友好。 杜仲明是真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煮咖啡也煮得粗糙,他的才智在这方面极度不灵光。 “只能委屈时举你了。” 淋了雨,该喝点热的去寒。 他心情很好,关心也向来坦荡。 或者说,爱也坦荡,从确定心意那天起,从不隐藏自己的感情,该是怎样就是怎样。年长几岁,还是那个在报纸上骂人连化名都不肯起的杜少云。 雨大多淋在他身上。 他却让汪湘莲去换衣服,自己一身湿衣忙着给他煮热咖啡。 房间的灯坏了,明天才有人来维修,只开了盏拉线台灯,黄融融的灯影,照着满书桌对叠整齐的手稿,他的字迹和他的叠在一起,亲密无间。 感情到达个沸点,所有行为也是自然的。 书桌前,咖啡香气弥漫,他们握紧过彼此的手,杜仲明更为坦荡一些,但每次贴近对方脸颊,他总会躲闪,像松鼠或是其他怯弱的小动物,急急忙忙缩回老窝。 碰上这种情况,杜仲明自打圆场。 为他理一理衣襟,装作没事发生。 从小读《石头记》的人和他当然不一样,再说了,感情总要徐徐渐进,进得慢在杜仲明这样的才彦面前,算不得什么。 他有的是年轻可以挥霍。 他的年轻为心上人预备着。 汪湘莲如果不说接下来一番话,他可以大胆地年轻,期待下去,享受灵魂遇到同类,与之共鸣的快乐。 在他看来,灵魂没有性别。 也不存在世俗障碍。 今晚气氛极好,窗外的下雨,坏掉的顶灯,去给孙女过生日的房东太太,天气和环境一样懂事。 像谁为他们预备的雨夜。 应该发生点什么才不算辜负。 终究还是派上用场了,三十分钟后,杜仲明将无比后悔自己让汪湘莲说下去,他判断失误,这个故事不是他能承受的。 汪湘莲说他永远记得那个地方。 每颗鹅卵石的排布他都记得。 那是幢红瓦黄墙的洋楼,院子里有一条鹅卵石小路,两边栽种百日红、迎春花、丁香紫荆,道路尽头是一颗矮桂花。 在那栋洋楼里,父母的老朋友,深受他尊敬的长辈也在这样一个雨夜问他,知不知道古希腊最为崇高的爱是什么? 他不知道。 这位长辈的人品修养很受人称道,所以父母放心地把他送到这里,动荡时代,跟着长辈学习。 十三岁的他以求学的态度在请教。 长辈说,在古希腊,自由民少年向同性年长者主动委身,是最崇高的爱的表达方式,也是世上最美的存在。怀着尊敬爱戴,主动奉献,这是上等的爱。和女人的异性恋爱是最下等的。 这是当时的他一无所知的领域。 他畏惧,畏惧默许了犯罪,默许了他人对他身体的侵扰。 长辈事后说,这是在他同意下进行的,当时他的沉默可以理解为同意。 是这样吗? 那一年是最昏暗困惑的日子,不敢与父母提,jiejie正因登报离婚的事苦恼,他也不能说。幸而有恩师,老师帮助了他,帮他脱离洋楼,不再做希腊少年。 他的恩师是周老师同母异父的兄弟,杜仲明当然记得。 初见的新年晚宴上,正因为这层关系,两人一下拉进距离。 出国后,汪湘莲没有间断过,给恩师写信,汇报学习,问候老师身体。是老师及时救下他,以预备考大学做理由,说动他的父母把孩子接回身边。 物理也是汪湘莲精神的避难所。 物理可以解释和解决诸多问题,可以用精确的数字来计算,不存在沉默,默许,同意。 “现在,对你的感情一样困扰我。” 汪湘莲说,他眼底是潮的,却还有涵养极好的微笑。 他不确定自己对杜仲明的感情究竟来自自身,还是屈从于希腊少年的改变。他计算不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不知道该怎么办。 也许他该前往维也纳,用身体上的距离去求证自己的感情。 究竟发源在哪里。 如果是屈从于希腊少年而产生的喜欢,并不真诚。况且这份感情是颗不定时的炸弹,对他们来说是隐患。尤其对杜仲明,杜家独子,一样要做旧社会的儿子,他明白这条路的艰难。 这刻,杜仲明恍然。 原来自己给人家造成这么大的苦恼。 当晚几点钟离开的,杜仲明事后忘了,他记性很好,然而还是忘了。 他离开。 人出来,魂没有。 走着走着,不知走了多久才意识到天在下雨,绵绵的雨,温情的雨,值得发生点什么才不算被辜负的雨,他和时举都没辜负这场雨。 这场雨一直下在他的生命里。 红宝石领带夹被路灯折的光射进他的眼睛,像一根针。 这是时举送他的生辰礼物。 含蓄潋滟的红,今夜红成血。 淋透的杜仲明突然醒悟自己之前的人生是多么顺遂,杜家少爷甚至连起床穿衣也不必亲自动手,只要下地,两条胳膊一撑,有下人来穿。爹爹守住的不止是杜家,也守住他衣食无忧,不自由又自由的生活。 他清楚知道自己有好皮囊,好家底,好头脑。 这些好,对今夜没有一点帮助。 好头脑,好家底,好皮囊也无法让时间回溯,他救不了十三岁的时举,他的心撕裂开,裂变出一地红宝石,颗颗都是领带夹的红,血的红。 红在他的眼睛里。 血丝纵横。 他想知道那人是谁。哪怕不是为了时举,哪怕十三岁的少年是个陌生人,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也要教训一顿那该死的长辈。 人品修养为人称道的渣滓。 他从没有过这样凶暴的闪念,恨不得致人于死地。 愤怒总该有个发泄出口,双手皮破血流,地面毫发无伤,像是渣滓们坚硬的面具,不可能被撼动的社会地位。 他敲不开,捶不破。 杜仲明仰面躺在雨地里,是个没用场的人,天上的雨下成一千根银针,好像赶来缝补他。 缝不好了。 别费事了。 他的手还没好全,得知汪湘莲前往维也纳,是不告而别。